各团总支: 院团委决定,今年“五四”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和红旗团支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项目及评选条件 (一)优秀团员: 1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;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 2、学习团的基本知识,参加团的组织活动,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严格要求自己,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; 3、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成绩优秀,上学年考核无不及格科目。 (二)优秀团干部: 在满足优秀团员标准的基础上,必须担任团干部满一学期以上,能出色履行工作职责,勇于创新,工作成绩突出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 (三)红旗团支部: 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 2、班子健全且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分工明确,各尽其责,表率作用突出,战斗力强。支部有活力并富有团结合作精神,风气好,无违纪现象; 3、能充分发挥在班集体中的政治核心作用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,团的工作活跃、有特色,成绩突出。 二、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、各团总支按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,对申报人选同意后上报。 2、请于4月15日(周二)前将《申报表》(一式一份)和《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)纸质版报院团委122室,联系人:徐若冰、联系电话:88621515,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团委邮箱hbzdtw@126.com。《申报表》和《汇总表》请从院团委网站或石铁职院团委群共享下载。 院团委 2014年0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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